在园安全服药管理制度
尊敬的家长朋友,您好!
为了您的孩子在幼儿园期间能够按时、按量、安全服药,请须带药入园给幼儿服用的家长仔细阅读:
1、要求所带药品包装完好,药量为当日服用的剂量(全托生所带药量为一周服用量),不得多带;如遇未服用完的药物,家长须在当日取回,若当日之后不取回,老师将进行废弃处理。
2、孩子如需服药,家长认真填写《幼儿带药服药记录表》,注明喂药当天的“日期”、“宝宝的姓名”、“药物的名称”、“服药时间”并亲笔签名交至班级老师手中确认,教师见表喂药,如未填写《幼儿带药服药登记表》老师将不会喂服,敬请谅解。
3、如因个别原因,家长未能及时填写《幼儿带药服药记录表》的,家长可将上述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班级老师,待老师接收确认,并于接孩子放学时补办《幼儿带药服药记录表》。因老师班级事务繁忙,望家长坚持使用纸质登记表,尽量少用短信告知,以免出现疏漏。
4、请您不要将药品放在宝宝书包内,让宝宝自己服用,如发生意外,一切后果幼稚园不会承担。
5、幼儿园不接纳口头委托喂药,当班老师不得接纳未登记的药品。
6、家长应保证委托用药的药品未过期、未变质,儿童对委托药物无过敏史,并已了解所委托药物的毒性、副作用及不良反应。
7、另同一种药品连续喂药不超过三天,以免延误孩子病情。需长期服治疗药物的,请出示医生证明。
此项制度于2014年4月7日起执行,敬请各位家长与幼儿园密切配合,加强安全及健康意识,让您的宝宝能健康、快乐成长!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文家市实验幼儿园
2014年4月4日